(吉隆坡11日讯) “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及李美玲邀请穆斯林吃肉骨茶开斋被控一案,地庭定于今年5月27日下判。
随著女被告李美玲告知法庭,是陈杰毅在2人共同拥有的面子书专页张贴“开斋节快乐(以美味可口的肉骨茶)”的照片后,副检控官旺沙哈鲁丁今日表示,女被告把责任推向前男友陈杰毅。
旺沙哈鲁丁今日在进行结案陈词时表示,李美玲在自辩时表示陈杰毅在没有告知及获得她的同意下,在面子书发布该照片及图说。
“被告(李氏)把所有错误推给陈杰毅。若被告对陈氏没经过同意下所贴出的贴文感到愤怒,她应该趁每次的机会向社会大众澄清,她与该贴文没有任何关系。”
他指出,李美玲指陈杰毅是一个喜欢拘束她的人,这解释不合理,因为她有很多机会来澄清自己没有犯罪。
旺沙哈鲁丁表示,案件自去年11月23日开审以来,虽然陈杰毅都身处国外,没有回国出庭,因此法庭将继续援引刑事法典第34条文,即共同犯罪对李美玲做出提控。
女被告李美玲的代表律师张裕田表示,其当事人坚持自己没有犯下有关错误。
地庭也择定于5月27日对此案进行裁决。
陈李二人被控在“Alvin and Vivian-Alvivi”面子书专页,张贴一张“开斋节快乐(以美味可口的肉骨茶)”,并附上清真标志的照片。
法庭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对两名被告作出提告,并且罪名成立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