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柔佛关税局本月成功侦破两宗香烟走私案,起获22万1200条走私烟,市价达369万5000令吉,涉及的逃税金额逾2214万令吉,这两起案件也是该局在今年内所破获逃税额最高的走私案。
据了解,当局是在新山甘拔士工业区的一间空置厂房及巴西古当入境港口货柜区破获这些走私烟,相信这些香烟是供给本地需求。
柔佛关税局局长拿督南利今日上午在柔佛关税局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案件详情。出席者包括柔关税局副局长祖卡念(缉私组)。
南利透露,首宗案件发生于本月3日,当局执法人员在接获通报后,当天晚上11时30分前往旧甘拔士路一间空置的工厂,向一辆停放在该处的罗里及两个40呎货柜进行突击检查时,在罗里内发现2万2700条“John”牌香烟。
执法人员进而搜查两个货柜,从中起获8万1300条“John”和“John White”香烟。
“当局起获的走私烟市价值166万4000令吉,涉及逃税额达1059万4000令吉。”
南利续透露,第二宗案件发生于本月13日,当局执法人员同样在接获民众举报后,当天傍晚7时前往巴西古当港口货柜检查处,在两个40尺标准货柜进行检查。
2宗案件无关联
“根据报关表显示,进口单位向当局呈报两个货柜内所承载的是木板及聚乙烯树脂合成物,执法人员打开货柜发现,首个货柜内起获6万3200条‘Djarum Super’及‘L.A Lights’牌子的丁香烟,该批走私烟市价达116万7000令吉,涉及逃税达537万令吉。”
他说,在第二个货柜中,执法人员则起获5万4000条“U2”全味香烟,市价约达86万4000令吉,逃税金额则达618万7000令吉。该局逮捕一名42岁的大马籍巫裔男子,以协助调查从巴西古当港口进口走私烟的案件。
“初步调查显示,本月3日及13日的两宗走私案之间没有关联,走私烟是供应本地市场需求。”
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即私藏走私物品调查首宗案件。至于第二宗案件,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3(1)(a)条文,即虚报进口物品以逃税角度调查。
在上述两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走私物品价格10倍,或不超过物品价格20倍的罚款,及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