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4日讯) “不良少年霸凌,2中学生扮狗舔路面”案今日下判,案中的3名被告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年,被判表面罪名成立,需守行2年,逃过牢狱之灾。
这3名被告今日在灵市推事庭上俯首认罪,承认在今年1月29日,霸凌2名中学生,推事阿迪卡经过考量后,判处这3人表面罪名成立而需守行2年。
其中2名被告,分别是刚考完大马教育文凭的18岁少年陈世强(译音)和19岁学院生林丘文建(译音),皆被判处守行2年,及需支付一笔逾3000令吉的保释金。
须接受心理辅导
另一名17岁的被告,则同样被判处守行2年,及支付2000令吉保释金。
此外,阿迪卡也要求3名被告,每两个月必须到指定的社会福利局接受一次心理辅导,及每个晚上必须在10时前返家。
阿迪卡指出,他是考量其中2名被告年纪尚轻,并且也是初犯,而给予机会免受牢狱之灾,让他们能继续升学。
装狗吠舔路面
“倘若这3名被告不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守行期间再度犯错,法官必将严惩。”
这起案件是在今年1月29日发生,2名年仅14岁的华裔中学生,自学校步行回家途中,在住家后巷遭不良少年霸凌,遭威逼当场跪在路上扮狗叫,还得装成狗那样舔路面。
其中一人将现场视频张贴至面子书后,被网民疯狂转载,当时警方虽已知悉此事,但基于无法得知在哪里发生,因此一直无法采取行动。
2名被欺压与霸凌的中学生在1月31日,在校方代表的陪同下,到灵市警区报案,警方在接获投报后随即展开逮捕行动,逮捕6名嫌犯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