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一名商人投资约40万令吉向一名度假村业主租下位于刁曼岛的度假村,准备经营,不料,业主以商人没有按合约每月缴付1万令吉租金,拒绝出租度假村,商人不满业主签署合约后却毁约,要求业主赔偿50万令吉解决此事。
事主为43岁的林永吉,去年杪经友人介绍,认识在刁曼岛有一个拥有60间房间的度假村的业主拉萨,因拉萨无法经营下去,双方经过洽谈后,林永吉决定租下度假村来经营。
林永吉透露,他在今年1月付6万令吉抵押金及2万5000令吉购买度假村内的物品。较后,双方在2月杪签署合约,合约注明期限为2年加一年8个月,首2年每月租金1万令吉,接下来的一年8个月每月租金则再商谈。
“合约签署后,我3月才拿到手。基于1月至3月是雨季,游客少,我趁这段期间注入40万令吉为度假屋进行装修。拉萨当时表示1月至3月没有游客,若在这段期间向我收租金显得无情,表明可让我在3月才缴付租金。”
林永吉今日在马华柔州政府事务协调主任郑志文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他说,虽然拉萨表明可以在3月才缴付租金,他在2月25日和3月25日分别缴付3万令吉的支票给拉萨,但拉萨已表明不要接受,让他感到事情不对劲。
“拉萨之前与一名伙伴合作经营该度假村21年,后来伙伴退股,由拉萨接手经营不到7个月,就无力再经营,我才接手租下度假村,没想到投入大笔款项后,拉萨却表示不要把度假村租给我,已涉及毁约。”
他续说,自拉萨表明不要再租度假村给他后,还派人到度假村搞破坏,包括偷走输水管、锯断输水管和辱骂在度假村帮忙的太太等,企图制造麻烦要逼他知难而退。
他指出,他已投资约40万令吉在该度假村,这还不包括被破坏和偷走的物品,只要拉萨愿意赔偿50万令吉,他愿意结束经营。
郑志文在记者会上拨电给拉萨,拉萨对此回应,林永吉没有按照合约每月缴付1万令吉租金,认为林永吉是骗子,不要再租度假村给他。
“林永吉迟迟不交租金,我还必须承担缴付给地主的费用,对方可骗我一次,将会有第二、第三次,我不想再把度假村租给信不过的人。”
针对林永吉已准备3万令吉给他,拉萨说,等到一个人死了,才来给钱有用吗?表明不接受该支票,总之不会把度假村租给事主。
郑志文表示,他将会亲自到刁曼岛与当地警方了解情况,并要求警方阻止滋事者到度假村闹事。
他也会通过律师协助林永吉,因双方已签署合约,毁约一方将必须面对法律后果。此外,他将与业主见面协商,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