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 )涉及3宗总额达1万9700令吉欺骗案的森州移民局副局长,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否认罪行,获准每项控状以25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3月8日再度过堂。
被告所面对的控状,皆是在2008年,其当时担任森州执法组主任期间发生。
面对3项控状的被告鲁斯里(60岁),分别被控于2008年,在9月15日、9月30日及10月10日,收取了2700令吉、2300令吉及1万4700令吉,向受害者沙里尔(34岁)声称能够协助办理拍卖车辆注册手续,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被告否认罪行后,获第一推事庭推事方子兰批准每项控状以2500令吉担保外出。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哈尼菲代表被告求情时说,3项控状皆在同一年和受害者为同一人,希望推事能够让被告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
他也说,在调查期间被告给予配合,而且也即将于今年退休。此案主控官为艾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