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加影男童掳绑案”中的巫裔德士司机哈尼占被扣留7天,昨日获警方准许以口头保释后,今日已返回位于霹雳老家休养。
昨日哈尼占在庭外获保释,他要求媒体协助还他清白,成为大众的焦点。各平面媒体今日再致电联络他时,发现他已关机,记者最后成功联络上他才透露,已返回霹雳江沙老家休息。
无论如何,他拒绝媒体访问更称,要说的昨天已说过了。
这起发生在加影锡米山的男童掳绑案,轰动全国,网民议论之馀更令不少人闻之色变,深怕自己或是孩子将成为绑匪的下一个目标。
3名涉案的嫌犯因蓄意扣押5岁男童,并向家属勒索3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在该绑架法令条文下,一旦被判有罪,刑罚将是死刑或是终生监禁,若被判终身监禁则可另判鞭刑。
回首过去几年,大马发生过大大小小的绑架案,如于2009年12月24日,3名嫌犯于瓜拉双芭汝瓜拉达迈花园一住家,一名华裔妇女被绑架,肉票丈夫交了30万令吉赎金,绑匪遭警方逮捕后被控上法庭,最后在2014年时判决绑架罪名成立,全部被判死刑。
记者综合案例,发现较后的绑票案件,最终判决多数改为终生监禁及鞭笞,取代死刑。
2012年9月25日,2名缅甸籍男子因涉嫌在槟城甘榜比桑一间住家附近绑架13岁男童,并威胁一名皮肤医生拿出35万令吉赎金而触法,警方较后援引绑架法将其控上庭,最后法庭裁判2名被告终生监禁及10下鞭笞。
3年前同样轰动全国的12岁(现15岁)荷兰籍男童纳亚迪绑架案,3名华裔青年于今年9月在高庭宣判绑架罪名成立后,被判终身监禁及各鞭笞6下。
据民主行动党泗岩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律师,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其实大马现有的绑架法令刑罚,相比起其他法令所定下的刑罚,更为足以有效遏制绑架案发生。
“现阶段大马警方对于绑架案上的一些处理技巧尚未成熟,如案发现场的指纹采集,又或者是对于案件证据的收集方面。”
但他表示,大马警方这次在加影掳童案的行动迅速,从男童被掳走之后,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即宣告破案并逮捕嫌犯,让人值得嘉许。
他还指出,如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警方,都会在其国内特别设立一个专门调查绑架案件的部门,以求快速破案,大马不妨效仿他国,设立新部门以加强破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