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贿赂警员50令吉不成,反赔上惨重代价!
43岁华裔男子在警方展开过滤行动(Ops Tapis)过程中,企图以50令吉贿赂警员,作为释放两名涉及毒品案件友人的代价,结果周四于怡保地庭面控贿赂罪行。被告俯首认罪,获判决监禁一天及罚款一万令吉。
被告为来自高乌的高添基(译音),控状指于今年7月1日下午3时,在霹雳高乌武吉武拉必移民局,以50令吉向值勤的警员行贿,作为释放两名巫裔友人的酬劳。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贿赂),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贿款数额的5倍。
此案主审法官为丽海达娜菲,主控官则为杨雅丽副检察司。
根据控方所提供的案情显示,来自高乌警局的肃毒组于马泰边境一带的武吉武拉必区,设路障检举及展开过滤行动,并于下午3时许截停被告的轿车。
案情指出,被告及两名巫裔友人,随后被带往霹雳高乌武吉武拉必移民局,检查3人的犯罪纪录,并从其中一名巫裔身上搜出疑是冰毒的毒品,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即带同3人作尿检。
案情透露,两名巫裔被带走之际,被告掏出50令吉予警员,要求警员释放两名友人,该名警员拒绝受贿,三度警告被告后,并逮捕被告及向反贪会投报。
俯首认罪的被告,于庭上自辩向法官求情时,以家中尚有妻小,以及他为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为由,恳请法官轻判,法官经考量后,作出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