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4名海军军官因涉及收取总计134万令吉的贿金,分别提控上今日的怡保地庭。
其中甫于上个月面对7项收取贿金控状的红土坎大马皇家海军上校,舰队供应站指挥官阿都哈兹,今日面对5项高达逾84万令吉洗黑钱控状时皆不认罪,地庭法官准许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11月11日过堂。
被告于9月9日被控涉嫌7项收贿逾105万令吉的控状。
现年54岁的阿都哈兹,被指于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在斯里曼绒及红土坎一带,透过第3者的银行户头,以支票、清算系统(RENTAS)等方式洗黑钱超过84万令吉。
被告因而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提控,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或罚款不少于5倍洗黑钱数额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审法官为阿玛依山,主控官则为诺阿莎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有莫哈末法里及安德鲁。
被告步出庭外之际,为了躲避摄影镜头,不惜戴上面罩及帽子掩饰,并由友人“护航”两侧,以期不让面目曝光。
另3名军官,则在另一地庭被控涉嫌收取超过50万令吉贿赂金的10项罪状,3人皆否认有罪,案定11月11日过堂。反贪会于今年3月,对海军部队展开调查,这4名被告是其中一批。
3人保外 两被告是夫妻
被控涉嫌收取超过50万令吉贿赂金的3名被告,分别为舰队供应站第三物控官员诺丝琳海军少校、力扎曼嘉沙里海军少校及舰队供应站第二物控官员古温然海军上尉,诺丝琳及力扎曼嘉沙里为夫妻关系。
地庭法官准许被告力扎曼嘉沙里及诺丝琳,各以4万令吉及2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而古温然则以3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33岁的诺丝琳面对2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月2日期间,在曼绒一带,通过力扎曼嘉沙里,向有公务交涉的一间公司收取贿金,作为批准供应站高达百万令吉的工程,涉及贿金为约23万令吉。
而力扎曼嘉沙里(36岁)面对的4项控状指,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曼绒一带,为诺丝琳收取逾42万令吉的贿金,以充当批准工程的酬劳。
夫妻分别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及第16(a)(b)条文,罪成可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最低1万令吉罚款或5倍贿金,视何者为高。
被告古温然则面对4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1月至10月期间,在曼绒红土坎一带,向有公务交涉者收取贿金约10万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贿赂),罪成可面对不超过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审法官为丽海达娜菲,主控官为诺阿莎副检察司,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有诺哈山、莫哈末法里及安德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