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一名无业汉因不满本地店家宁愿请外劳,都不愿请本地人的他,一气之下持刀抢劫两间由外劳看顾的店铺,今早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3年与鞭笞4下。
来自柔佛州的被告曹义俊(译音,40岁)被控两项抢劫罪。首个控状显示,他于今年9月24日下午6时15分,在槟城土库街一间杂货店,向一名外籍男子里查达曼亮出刀子,抢走一包香烟及现金467令吉。
次项控状指他于隔日即9月25日晚上7时45分,在槟榔律一间便利店内,向一名收银员即外籍男子迪拉峇哈杜亮刀,劫走了一包香烟与现金296令吉。两项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392/397条文(持械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另可加罚款或鞭刑。
案情显示,被告是向受害者假借要购买一包香烟,当对方递香烟给被告时,被告却拿出以报纸包裹的刀子,威胁对方交出收银机里的现金。
被告于昨日遭警方逮捕归案,并于今日被押往法庭面控。虽然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不过还是向法庭承认两项抢劫罪名。
他向法官求情时指出,本身因找不到工作压力大,导致情绪不稳定而犯案发泄,惟他表示对本身所犯下的错感到惭愧,也指已忏悔一定不会再重犯。
他说,亲人去世只剩他一人,而且又找不到工作。他也当庭大吐口水说本身去应征时,雇主只愿聘请外劳却不愿聘请他,店铺也是交由外劳去管理,感叹本地人难找工作。
地庭法官伊布拉欣奥曼告诫他,必须在狱中反省,真心忏悔,并改过自新做个好市民。被告随后遭判处入狱3年,另加鞭刑4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