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50分
(吉隆坡8日讯)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等8人,因参与“抗争到底”集会,于今早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分别被控,8人皆否认有罪,获准个别以5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另外,国家诚信党青年领导法鲁拉兹,被控在这场“抗争到底集会”中发表煽动言论,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提控,法鲁拉兹否认有罪,获准以1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
今日因扺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的8人,分别是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沈志勤、公正党霹雳州迪遮州议员郑立慷、公正党彭亨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社运活跃分子曼迪星、阿当阿里、橙色13(Jingga 13)主席法力斯慕沙以及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的助理罗占。
8人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c)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控状指玛丽亚陈、沈志勤、曼迪星以及法力斯慕沙,于3月28日参与“抗争到底集会”,要求释放被判入狱的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推事莫哈末菲扎择定案件于10月16日过堂。
与此同时,法力斯慕沙也面对另一项违反和平集会法令的控罪,控状指他与阿当阿里在今年2月28日参与“抗争到底集会”。承审此案的推事为莫惹汉,推事择定案件于10月16日过堂。
此外,郑立糠、李健聪及罗占则被控于3月21日在吉隆坡国企十合购物广场,参与“抗争到底”集会,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有关控状也指出,3被告在集会中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下台以及解雇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承审推事阿斯法择定此案于10月16日过堂。
法鲁拉兹是唯一一个在煽动法令下被控者,后者被控在3月21日举办的“抗争到底集会”中发表煽动言论。法鲁拉兹在演讲中指安华并非是因为犯下罪行才被提控。
法鲁拉兹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此案推事莫哈末菲扎择定此案于12月11日过堂。
公正党全国主席拿斯里旺阿兹莎以及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今日到吉隆坡法庭,以行动支持被控者。
蔡添强在庭外向媒体指出,这是净选盟2.0集会之后较大规模的检控行动,他相信陆续有会更多领袖会被控,以作为阻吓民众。
“大肆的检控,不单是要惩罚反对党以及民间团体领袖,也要引阻吓人民的作用。我们不相信大马的集会为社会带来任何动荡,并相信人民懂得运用集会的权利,守法以及懂得维护社会的和平以及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