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印裔妇女英迪拉与改教成穆斯林的前夫莫哈末里端争抚养权案,若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的裁决,即不强制警方取回幼儿园教师英迪拉的小女儿,英迪拉将无法与女儿会面。
英迪拉的代表律师阿斯顿表示,幼女是在6个月大就被英迪拉的前夫莫哈末里端带走,幼女也不曾认识其母亲。
他说,这个顽固的前夫应被判藐视法庭,以及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
去年12月17日,以拿督阿都阿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判决,这是一宗私人纠纷,警察总长有权拒绝执行怡保高庭的庭令,不能强制警察总长取回现年7岁的蒂莎(Prasana Diksa) ,并归还给母亲。
他指出,警察总长具备法律责任,以指示官员执行庭令,即逮捕莫哈末里端以及取回英迪拉的女儿。
他说,英迪拉有权获得职务履行令,以强制警方遵守庭令。
“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莫哈末里端)的下落。警方是这个国家唯一一个拥有能力找到他的。”
阿斯顿说,若当中存在一个自相矛盾的庭令,警察总长可前来法庭,寻求澄清,总好比选择不要执行庭令。
警总长丹斯里卡立的立场是,由于有两项抚养权庭令,一项来自高庭,另一项来自伊斯兰教高庭,这让警方的处境为难,因为执行任何一项庭令,都对另一项表示不尊重。
早前,英迪拉挑战上诉庭批准全国警察总长有权拒绝执行高庭庭令的裁决。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完成聆听双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后,并决定保留裁决。
代表警总长卡立的高级联邦律师苏查娜认为,高庭发出职务履行令,是一项错误,因为这涉及家庭问题,警方无需插手解决。
去年5月30日,怡保高庭裁决莫哈末里端藐视法庭,以及向他发出逮捕令,因为他一直没有把女儿归还母亲。英迪拉也取得高庭发出的归还令,以迫使警方找出莫哈末里端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