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网络歌手黄明志辱骂国能案的上诉案,基于控辩双方已完整收集审案的文件及资料,主簿官今日择定9月29日开庭审理。
麻坡高庭主簿官拉惹斯瓦里今日对控辩双方所提呈的审案资料感到满意,因此择定案件于上述日期,在麻坡第一高庭进行审讯。
过后,黄明志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向媒体表示,辩方将上书给总检察署,要求对方重新考虑这起上诉案。
他说,黄明志已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在蕉赖履行了3个月社区服务的判决,如果法庭对控方的上诉案作出新的判决,对其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黄明志今日在父亲黄安熙、母亲王光芳及助理等人的陪同下,出席在麻坡内庭的审前会议,控方则由副检察司拉希达出庭。
他在等候过堂时一脸疲态向身旁的父母申诉,此案已审理了两年,至今却还没完成审结,让他感到很累。
黄父无奈地说,黄明志甫在台湾开完个人演唱会,今日凌晨4时从吉隆坡驱车赶回麻坡老家,并于上午9时许抵达,以为迟到却没料到等上了一个小时,就为了那5分钟的审前会议,过后还要赶回台湾录制专辑。
黄 明志是因一部辱骂国能短片上载至社交视频网站,在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项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控状 指他于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时,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国能分行,以脏话及各种言论如“国能只会吃”及“工作很慢”来辱骂国能,上述不雅的言论被 一名民众旺莫哈末法查听到。
黄明志去年12月1日在麻坡地庭改口认罪,被法官判处3个月社区服务,控方认为上述判决过轻,向麻坡高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