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 在女友家, 与15岁女友行鱼水之欢,却被女友父亲揭发奸情,22岁男子今日被控而认罪,判监禁21年及15鞭笞。
被告马克龙达雅,被指在今年6月29日午夜12时半、6月30日晚上11时以及7月1日晚上9时15分,于首都花园处住家内3度和15岁女友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下面对三项控状。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据悉, 事主是在7 月5日回到家里时发现竟然有一名陌生男子在自己女儿的房间内,问清了名字和年龄,事主怀疑这名陌生男子在自己不在家时和女儿发生性关系,因此报警处理。
警方在接到消息后,在7月6日下午2时半前往将之逮捕,今日在第一地庭面对提控,被判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