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女子9年前向银行贷款购买二手车,在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决定让银行拍卖,惟日前却接获银行的来电追讨2万5000令吉的车贷,并恫言不还就封屋,令事主深感不忿。
从事会计书记的林雪琳(39岁)指出,她于2005年向某银行贷款逾1万令吉,以购买一辆二手的灵鹿轿车。一两年后,她因无能力继续偿还车贷,银行将车子拖走并致电告知将拿去拍卖。
“我没反对,也不决定赎回。自从那次后,银行就再也没有致函或拨电给我。不过,本月15日上午10时许,我却接获该银行总部马来职员的来电,说我还拖欠银行2万5000多令吉贷款和利息,要求我当天到银行先偿还1万700令吉。”
应在6年内追讨
她说,本身接获电话后感到惶恐及莫名其妙,而且该名职员在电话中继指,如果不偿还贷款,银行将封屋及吊销护照等。
“我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偿还这么大笔的钱,便与该名职员商讨,但还是得缴付5200令吉。过后,我便寻求甲行动党格西当州议员陈仲祥的协助,最近就不曾接到银行来电,只收到2封手机短讯。”
甲行动党格西当州议员陈仲祥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经过与该银行了解,他们否认以恐吓方式追讨贷款,不过,当要求出示拍卖单据时,对方却说没有相关资料。
“根据限定法令,银行申请庭令后,应在6年内向债主追讨贷款,如今已过了9年,他们才来追讨,也没有重新申请庭令,根本不符法律程序。”
他透露,近来频接获类似案例的投诉,不论银行或电讯公司,都以恐吓及骚扰方式追讨数年前的债务。
勿恐吓当事人
“我不是鼓吹债主不需还债,而是要吁请银行或其他机构向拖欠债务的消费者追讨时,勿以恐吓的方式追回。何况已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在贷款方面会面对阻碍,银行根本不必太担心。”
他认为,恐吓及骚扰方式或将让身体健康有问题的人出现焦虑或心脏病,届时银行恐怕得负起责任。他将致函给该公司以协助事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