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7日讯)十八丁渔民涉嫌在8海里内拖网,结果中型渔船遭海事局官员带返和停泊在瓜拉古楼码头,然而,渔船过后却沉下水底,船主损失超过5万令吉,认为该局应该承担和赔偿损失。
来自十八丁的船主黄国建(33岁)对停泊在当局码头的渔船沉下水底感到不满,今日在渔船舵公王嘉煌的陪同,向民政党武吉干当区部副主席罗瑞荣投诉。
黄国建陈述,他的渔船于本月23日晚上8时许,由王嘉煌及另一名工友驾出海捕虾,在24日晚上大约7时,瓜拉古楼海事局官员突来取缔,并指示舵公把渔船驾到瓜拉古楼海事局停泊,以便当局调查。
渔船引擎报销
“不料,25日中午我前往瓜拉古楼视查渔船时,停泊在海事局的渔船,竟在当天上午8时许已沉入水底,当局指渔船因为破洞进水而沉没。”
他说,该局过后召来两辆吊车,在晚上11时将渔船打捞起来,但渔船的引擎及许多物件已报销,一些用品已被海水冲走,损失超过5万令吉。
他说,当局是指他的渔船在5.2海里内作业,不足8海里,因而向他展开调查,可是,停泊在当局码头的渔船却沉没和损坏。
影响工人生计
此外,黄国建也预计需耗时一个月维修,在这段时间内,他与工人都无法依靠渔船谋生,影响生计。
他不满当局没有好好看顾渔船,希望海事局承担一切的责任,他已据情向警方报案。
针对此事,罗瑞荣将联络民政党霹雳州联委会法律局,以探讨如何协助黄国建讨回公道。
罗瑞荣表示,海事局在扣留渔民的渔船后,应该善加保管,而非让渔船沉没,使船主蒙受损失,影响生计,因此,他促请当局提高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