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新兴电器公司甲州分行因在消费税实施前,将小型电冰箱价格调涨20令吉,抵触2011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法令,因此被控上马六甲地庭,公司代表认罪,被判罚款3万令吉。
根据控状,甲州贸消局于今年3月26日早上11时50分到皇冠百利广场senQ连锁电器行进行检查时,发现50公升Pensonic小型电冰箱的售价自今年3月1日起,从459令吉调涨至479令吉。
经过调查,产品价格调涨20令吉,进而导致净赚幅从原本的122令吉82仙提高至127令吉5仙,证明该公司从中牟取暴利,触犯2011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法令第14(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罚款可达50万令吉,重犯者则可罚款最高25万令吉。
该公司总部会计部主管马金业(42岁,译音)代表出庭时,在庭上认罪,指他于31日回应甲贸消局反暴利法令21条文下的通告,承认该公司调涨货品价格,并强调这是第一次,不会重犯,希望法官阿末占丹可减缓罚款。
最终,承审此案的法官阿末占丹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最终判罚新兴电器公司3万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