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民联前霹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尼萨,被控刑事诽谤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再度面控案,基于辩护律师及副检察司就受害者,即首相本人是否应出庭供证各执一词,地庭法官允许两方周四陈词,裁决是否在首相缺席下续审讯。
莫哈末尼萨也是伊斯兰党章吉遮令州议员,于2012年4月23日晚上9时至12时,在怡保万合花园对民众发言时,破坏首相名声,而抵触刑事法典500条文(刑事诽谤),此案于今年1月13日在怡保地庭判决,当时法官判尼萨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法庭日前因之前判决出现技术问题,而再次发出逮捕令,谕令尼萨于今年1月30日再度出庭面控,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尤赛尼今日于庭上说,总检察署已有足够证据证明尼萨的言论具诽谤成分,故此没有传召首相出庭之需。
可强制出庭
尼萨的主导律师拿督尤索夫则反驳指,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有阐明,警方可强制谕令受害者出面供证,否则可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怡保地庭法官依尔马最终议决于明日(11日)上午10时,允诺控辩双方提呈书面陈词,并在当日下午裁决是否在首相缺席下续审此案件,或判决被告在不等于无罪下获释。
副检察司法尔利稍后向媒体指出,辩护律师团周三才收到出庭的证人名单,名单内却没包括首相在内,所以于庭上提出上述疑问。
尼萨在夫人拿汀斯里法蒂玛及律师团陪同下于上午9时现身怡保地庭,其律师成员包括倪福齐、古拉纳尔、菲特里、莫哈末赞比利及哈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