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患上肝硬化且病重的华裔中年汉因公积金局拒批其要求提早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今日向怡保高庭提出控诉,要求审理公积金局应对其的申请采取重新审核,惟被高庭驳回申请。
起诉人刘宝利(译名)现年54岁,患上肝硬化需要动手术,去年向公积金局申请提早提出其公积金总额83万3310令吉被拒,于周三(10日)通过其代表律师将此案带上怡保高庭审理。
起诉人代表律师兰节星在高庭上援引1991年公积金法令第54(1)(c)条文,指公积金局董事会可在会员符合任何条款和条件,如果董事会相信会员在身体或精神状况,是无法行动而失去工作能力,可授权让会员提出公积金。
他指出,其当事人现在病重,行动更不便,急需一笔款项进行肝移植手术,却遭到公积金局拒绝,要求高庭批准其当事人要求,向公积金局重新审核,提早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公积金局代表律师卡洛斯辩称,根据当局的医生对起诉人身体状况进行体检,证实起诉人的健康状况未至于到达失去工作能力的程度,于是当局才拒绝起诉人的申请。
审理此案司法专员郭玛蒂苏碧阿在聆听诉方和辩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后,驳回起诉人要求对公积金局的司法审核,不过,郭玛蒂苏碧阿没有说明驳回的理由。
据了解,起诉人刘宝利是名印刷公司经理级人员,2年前被诊断患上肝硬化,除此之外,他也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刘宝利今日是在其印裔护理员拉楠陪同下坐轮椅出席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