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29日讯)印青无驾照下驾驶8年,总共接获89张交通罚单,其中44张罚单是在威南区接获,因此于周五上午被控上威南推事庭面对44项控状,被判罚款1万6200令吉或坐牢222天。此外,他也面对一宗醉驾致人重伤不治的提控,但他不认罪。
被告佐瑟华(26岁),家住峇都加湾白兰园,他所面对的控状项目是无驾照、没戴头盔、摩哆无车牌、摩哆无望后镜、无购买车险及闯红灯等。
推事罗茜达针对被告无车险驾驶控状,判他一年内不准考取驾照,另罚500令吉或坐牢7天,这张无车险控状是44项控状中最高罚款的一项,其他控状则判罚款300令吉及400令吉或各坐牢5天不等。
他所累积的交通罚票是从2007年11月25日开始至今年4月5日止,即2007年2张、2009年2张、2010年21张、2011年5张、2012年4张、2013年2张、2014年5张及2015年3张。
醉驾撞死人
他在推事前承认44项控罪,并向推事求情表示他无钱付款,但推事并未因此减轻罚款。
当推事问及为何至今都没有考驾驶执照,他回应说没有钱考。问及为何闯红灯,他则说没注意有红灯。随后,推事共判他28项罚款400令吉、15项300令吉及1项是500令吉。
至于醉驾撞死人的案件是去年11月16日凌晨一点在峇都加湾路发生,当时他驾著汽车与来自安曼岛的巫青骑士哈菲芝(29岁)发生碰撞,导致后者重伤2个月后不治。
被告对此控状不认罪,获准4000令吉保释外出,案展延至6月16日继审。他是在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在酒精影响下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或受伤条文下被提控。在这项控状中,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3年监禁,但不超过10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但不超过2万令吉,同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