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4日讯)退休公务员布亚甲隆的辩护律师奥古斯汀梁指出,法庭曾考虑将被告的强奸罪减至非礼罪,但上诉庭慎重审核所有受害者在盘问环节所所作的供词之后,而决定没有修改控状的必要。
这名退休公务员布亚甲隆在2013年10月31日于诗巫地方法庭,在4项强奸控状下,被判许坐牢15年及11下鞭笞。
因不满判决,他透过辩护律师奥古斯汀梁上诉至上诉庭。上诉庭在今年5月7日以辩方成功提出值得质疑的疑点,而宣判被告强奸罪名不成立,或无罪释放。
此案件的结果引起了各界议论纷纷,无论国内的非政府组织、政界人士、女权组织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马峰会等都非常重视此案,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该案高度关注和重视。
律师奥古斯丁梁今日发文告声明表示,经过这么多风波之后,他觉得有需要对此事件作出澄清和说明有关情况。
他说,当天上诉庭在宣读判决之前,是经过漫长的深思和讨论。他们发现此案情况令人很不安的是,是名少女是在非性侵的途径而怀孕。但在我们现有的法律上,所谓的性侵诠释是阴茎的侵入和受害者双手受捆。因此,如果需要的,我们只能透过修正法律来保护公众利益。
他指出,法庭曾考虑将被告的罪控减至非礼罪,但后来决定不修改控状,因为受害者接受盘问时不同意和否定了在度假村发生的“事件”是存在的。
他说,即使控方提出新的提控,即非礼罪,那受害者在案件聆审过程中的证词,也不能因此而改变,不然她将犯了伪证罪。
“若被告在自辩中所陈述的故事,而不能构成非礼罪。因他在供证时指出,是受害者主动邀他到一度假村的厕所,受害者是脱除自己的衣物和被告的裤子。换句话说,受害者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