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媒体日前报导一则14岁少年与8岁女童发生关系的案件,8岁女童的家长今日作出澄清并强调,其女儿是遭性侵犯,而非自愿与少年发生性行为!
8岁女童的母亲陈女士今日在甲州社青团团长杨胜利的安排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强烈驳斥媒体的报导,说到伤心处更一度哽咽。
陈女士表示,她与丈夫于本月16日针对女儿遭性侵一事到甲中央警局报案时,已问清楚录取口供的女警员,能否不让事件曝光,而对方强调若受害者不愿公开,消息不会被报导。“可是就在报案隔两三天,就在中英文报看见相关报导,虽然没有注明名字,但新闻报导似乎都在指向我女儿与该名少年是自愿发生关系。”
她说,本身曾尝试拨电询问警方,而警方则强调从未泄漏消息给予任何人,因此她不解媒体从何处获得消息。
她表示,报导见报后,在其朋友圈子引起回响,朋友都会提起该事,为他们一家带来很大的压力与伤害。
“更甚的是,新闻报导似乎都在指向我女儿是自愿与少年发生关系。试问一个8岁的小孩,懂得什么是爱情吗?”
另外,陈女士也不满州行政议员拿督末尤诺斯在未搞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便指责家长需为此事负起责任。
她指出,案发地点是在一间安亲班而非补习中心。女儿平时都会在放学后,下午2时至傍晚6时的时段,待在安亲班温习功课,她会在下班后才到安亲班接送孩子回家。
不满院方淡化事件
“我并没有把孩子独自留在安亲班,而院方必须负起保护孩子的责任,可是我们揭发此事后,院方似乎有意淡化此事,只说日后会安装闭路电视,做好防备工作。”
她说,该安亲班告诉家长只接受小学生,即12岁或以下的小孩,而14岁少年是家庭式学校(homeschool)的学生之一,其母亲则是安亲班的教师。对女儿的伤害已经造成,因此她不会再把女儿送至有关安亲班。
对此,杨胜利指出,家长不排除会向安亲班及少年采取法律行动,不过目前仍等待警方的调查报告。“这是很严重的事件,如果发生在校外,父母真的可能需要负责任,但事件是发生在安亲班内,院方就应负起最大的责任。”
据《星报》本月18日的新闻报导,警方证实逮捕一名14岁少年,该少年辩称8岁女童自愿与他发生性行为。
《星报》访问掌管甲州教育事务的州行政议员拿督末尤诺斯,他认为家长须负起责任,不应让年幼子女在补习中心独处,作出不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