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退休老翁相信患有娈童癖,在游乐场或夜市场试图以“快速面、巧克力、家有泳池”等籍口,把男童诱骗回公寓住家进行猥亵行为,警方两周前突击这名老翁住家,发现已有两名男童在住家内。
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再努丁表示,警方于上个月20日,接获公众的情报指一名67岁的华裔穆斯林老翁诺丁兆辉,已诱骗数名男童成为性侵的受害者。
警方立刻成立一支“麝行动”小组,侦查这名老翁的下落,结果调查于本月有所进展。于是,警方于本月12日,傍晚7时10分,突击文良港某栋公寓单位逮捕嫌犯,同时在住家内及时发现两名男童,一并把他们带走。
与男童合拍裸照
警方在公寓单位内起获,嫌犯的手机、色情光碟及一本由嫌犯收集所有被他性侵的男童裸照,包括他与男童合拍的裸照。
再努丁表示,警方调查发现,这名嫌犯另有9名目标,年龄介于8岁至14岁,正在游说他们随嫌犯回家进行猥亵行为,包括一同观赏色情影片及合拍裸照供收集。
警方调查显示,这名老翁只有在租赁的公寓单位引导男童进行猥亵行为,并没有在其他场合干案。
警方也相信,这名患有娈童癖的老翁是从去年开始诱骗男童进行猥亵行为,至今受害者人数不详,但根据警方的调查,前后共有11名男童已成为或即将成为受害者。
再努丁呼吁父母,多关注孩子放学后回家的时间,以免成为娈童癖好者的性侵目标而不自知。
面对11控状 被告不认罪
涉嫌娈童案的被告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法庭,面对11项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
67岁的诺丁兆辉,被控于2013年起至今年,在文良港英达再也的公寓内,煽动儿童与他一起犯下严重猥亵行为。惟被告否认有罪。
不过,他承认非法持有色情材料,包括32片光碟,受害人赤裸的照片专辑,以及3台存有男童裸体照片的手机。
法官拒被告保释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要求法庭通译员用广东话念出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e(煽动儿童作出猥亵行为)条文及刑事法典第292(a)(猥亵书籍)条文。
在第一项控状中,嫌犯被控以11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判最低坐牢3年或最高坐牢15年或鞭笞。
第二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茜蒂艾莎要求法官勿让被告保释外出,因为受害者或有被骚扰的风险。
法官祖尔卡纳英同意不让被告保释,并择定案件于5月8日过堂。
金钱诱惑男童 手机藏裸照
警方从嫌犯的手机里发现多张来自不同年龄层的男童合拍裸照,同时调查发现,这些男童每次上门都获得5令吉至50令吉不等的金钱诱惑。
嫌犯虽然已人到老年,却拥有特殊性倾向。嫌犯拥有一名干儿子,所有的钱金来源都靠这名干儿子供给,而他利用这些金钱,诱骗男童上门到他家进行猥亵行为。
再努丁说,这名嫌犯每次都选在游乐场所或夜市场,以各种理由诱骗男童上门到他家逗留。
诱骗手法包括,孩子喜爱的快速面、巧克力、家有泳池以及金钱诱惑。
男童一旦被骗上门后,他便打开色情电影邀男童一起观看,接著引导男童进行猥亵行为,并拍下裸照。之后还请男童吃零食或买东西给他们,让男童卸下防备之心,更以家有泳池为由,邀男童以后常到他家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