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柔佛门将莫哈末阿尼斯因羞辱值勤警员,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控上庭。今日此案开审,前者不认罪,代表律师替他求情减低保释金。
此案是本月3日晚上10时30分在槟州市政厅体育场发生,柔佛门将莫哈末阿尼斯在比赛后羞辱值勤警员时,被一名警员听见,事发后遭到警方扣留调查。
该案今日在推事庭开审,嫌犯听取控词后不认罪,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官把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
但是,庭内代表律师黄景亮则替嫌犯求情表示,嫌犯目前育有一名12岁孩子,同时,其母亲也身患重病,需要负担庞大的生活费,所以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择期6月29日过堂,并通知嫌犯聘请辩护律师,此外,允许保释出庭,但必须缴交3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
当庭警将犯人扣上手铐时,嫌犯家属情绪激动,最后嫌犯被带出庭外时,家属也不允许记者拍摄嫌犯。
本月3日槟城与柔佛球队在比赛结束后,怀疑不满赛果,槟城足总发现客场休息室内门遭破坏,而柔佛门将莫哈末阿尼斯在比赛后步进球员通道时口除污言羞辱值勤警员,事发后被带到警局扣留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