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不法份子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出售野生动物,令大马野生动物保护局大为震惊,并立即展开“獠牙行动”,逾两个月内成功侦破5宗案件,逮捕7名嫌犯归案。
随著网上非法售卖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日趋严重,该局执法组遂成立一支特别小组,在半岛多个地区展开“獠牙行动”(Ops Taring),并追缉不法分子的身份。
“獠牙行动”主要将目标锁定于透过网络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从今年1月2日展开至昨日为止,当局前后在汝来、安邦、加影及文冬地区展开5次突击行动,并逮捕7名嫌犯。
动物种类繁多
同时,执法官员也在多次行动中,成功起获一只铜鳄(Buaya Tembaga)、2只黄喉貂(Mengkira)、20只长尾鹦鹉(Burung Bayan)、28只短尾鹦鹉(Burung Serindit)、一只黄冠鹎(Burung Barau-barau)、3只老鹰、3只豹纹猫(Kucing Batu)以及一只马来熊(Beruang Matahari)。
该局执法组主任阿都卡迪尔透露,当局相信已成功捣毁不法集团的枝桠,虽然透过网络出售野生动物的情况越趋增加,但他表示一切仍在当局的控制当中。
此外,截止目前为止,当局已鉴定11个“面子书”账户,涉嫌非法售卖野生动物,分别是Pasar Unggas Malaysia、Kedai Burung Malaysia、Pasar Haiwan Malaysia(ORIGINAL)、Musang Pandan Malaysia、Pasar Burung Malaysia、NLF PET TRD、Forever Pet、Mbah Dukun、Musang stylo、Dinend Sivali以及Bany Isz。
除了上述的逮捕行动及起获数据之外,执法官员也在这为期逾2个月的行动中,充公了3辆相信是嫌犯用以载送野生动物前往交易的交通工具。而当局是援引《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110条文,采取这项行动。
他也指出,任何被发现捕猎、收藏或拥有全面受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士,将在该法令第68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吁民提供情报
“至于在没有执照下,猎捕或拥有受保护动物的人士,则抵触了该法令第60条文,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因此,阿都卡迪尔也劝请民众不要随意购买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
任何合法卖家都必须拥有野生动物保护局所发出的准证。
他警告,若情况越趋严重,最终“吃亏者”将是买家,因为当局或不再发出特别准证或执照,让人们合法拥有野生动物。
无论如何,他也、呼吁任何知悉野生动物买卖情报的人士,可致电该部1-300-80-1010或1800-88-5151,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