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为了一己小小的私利,贩售及拥有走私香烟,一旦遭执法当局逮捕被提控,就算被判坐牢一天,案底将永远跟随你!
因此,有必要为了蝇头小利,赔上自己的声誉吗?毕竟,犯罪记录,不管大小,永远都无法被删除掉。
律师法汉瑞德慎重提醒民众不要因小失大,不要为了微薄的利润铤而走险,贩卖、走私或拥有私烟。因为,这将触犯我国法令。
他强调,拥有案底的人士,今后在各方面都会面对问题,尤其是欲出国时,可能面对其他国家的移民局或警方的刁难,需要一些特别文件才能通关。
惯犯处罚较重
“甚至,在遇到法律诉讼时,法庭对拥有案底的人士,将以有关案底作为参考。”他也澄清,案底并非用作处罚性质,而是让移民局作为背景查考的记录之外,也让法庭可以参考,并做出公平的判决。
“一个没有案底的被告,法官在判决时可能会处以最低刑罚,对于惯犯则处罚较重。”
他说,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拥有违禁品),首次被控拥有私烟并罪成,可被处以最高坐牢3年、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罚款50万或两者兼施。
友人怂恿利诱
另一方面,在关丹,一名商人因出售私烟证据确凿,被判坐牢5个星期,从此让他侧地醒悟了!43岁的商人阿兹米因为无法缴付4000令吉的罚款,所以选择坐牢5个星期替代罚款。
他忏悔说道,自己一开始也拒卖私烟,后来在友人不断的怂恿及利诱下,才加入贩卖私烟行列。“我的成本不大,开始时赚得不多,后来询问的客人越来越多,3个星期后开始赚钱,让我越陷越深。”
他在去年12月被关税局逮捕,并从他的商店里起获各牌子私烟92包,市价约148令吉48仙。
此外,另一名华裔商人王氏(45岁)在被判处坐牢15天及罚款1450令吉后,向推事坦言今后不敢在贩卖私烟了。他坦承为了赚快钱,一时起了贪念而贩卖私烟。
他也表示,当时因为容易取得货源,加上顾客询问度高,他才加入贩卖私烟行列。他被补时,其商店内被搜出174包各牌子私烟。
家人蒙羞 悔不当初
“因看见其他人越来越好买,而且顾客询问度高,所以我才贩卖私烟!”
一名曾因贩卖私烟被逮捕的33岁餐馆业者莫哈末坦言,自己以前一直都是守法良民,也不拖欠任何税务,岂料因为贩卖私烟留下案底,让家人蒙羞。
他因拥有私烟被捕,违反《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拥有违禁品),被判处坐牢1天及罚款2000令吉,不过却让他余生都必须背负案底过日子。
他说,这两年来,政府严打私烟,刑罚加重不少。“说真的,贩卖私烟所赚的不多,我没想到竟是如此严重的罪行,结果必须坐牢!”他去年10月被捕。
在4年期间,关税局共在全国各地共进行了3万9000次的“棒打行动”及“销售行动”,取缔私烟。
至于在关丹,一名被捕的孟加拉籍小贩奥斯曼,因拥有1620包各类私烟,被判刑坐牢10个月。奥斯曼听了判决后,发誓再也不敢贩卖私烟!他向推事求情时说,自己在家乡刚结婚,需要负担家计,希望能够被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