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讯)上霹雳渔业局主管与鱼苗供应商被控贪污及贿赂24万令吉一案,法官茱丽烈基于控方无法证明两人利益关系,因此判决两人无罪释放。
首被告阿都哈密(50岁)原为上霹雳县渔业局主管,次被告则是莫哈末罗斯曼( 4 8岁)为鱼苗供应商及鱼商。
2人于去年4月11日被控上庭,经过4次审讯及传召6名证人供证后,案件终在今日结案,两名被告今早在北海法庭应讯,聆听法官判决。法庭法官茱丽烈说,主控官无法证明两人之间认识及有交易,因此宣判两人无罪。
控状指被告阿都哈密依斯迈,于2010年2月8日,在诗布朗再也双威城马来亚银行,身为一名公务员即上霹雳县渔业局主管,深知身为渔业养殖津贴申请的调查官员,与身为鱼苗供应及鱼商的JustruCemerlangEnterprise有密切关系,并将公司东主莫哈末罗斯曼一张款额22万令吉支票,汇入本身公司HA Agrotech户头。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5月18日将2万6024令吉20仙支票汇入HA Agrotech户头。两项控状触及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刑罚是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罗斯曼,首控状指他于2010年2月8日,在诗布朗再也双威城马来亚银行,贿赂一笔22万令吉支票, 汇入属于渔业局官员阿都哈密依斯迈所拥有的H AAgrotech公司户头。
2人感到释怀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5月18日,贿赂2万6024令吉20仙款项支票,因而触犯2009反贪污法令第28(c)条文被控上庭,并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听闻法官判词之后,被告二人感到释怀,首被告从容的与代表律师一起步出法庭,第二被告在发现媒体摄影后,戴上口罩步出法庭,2人较后也向代表律师握手言谢。
案件由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阿末加查里主控,首被告代表律师为巴旦星,次被告代表律师为阿末沙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