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北海14日讯)槟州发生的缅甸人仇杀及肢解案有突破性进展,9名缅甸籍嫌犯今日分别面对3项谋杀罪的提控,另一人则转为控方证人,法官谕令为被告提供通译员,案展1月30日在大山脚及2月12日在北海法庭过堂。
9名被告分别为毕拉(27岁)、莫阿末拉斐(28岁)、哈比布拉(19岁)、莫哈末拉菲(19岁)、亚辛(23岁)、胡先(44岁)、苏萌萌(27岁)、阿里(32岁)及哈菲斯阿末(28岁),今日被带返大山脚及北海法庭面控。
首控状在大山脚第二法庭提控,控状指9名被告于去年11月23日晚上8时至8时半之间,在甘榜比桑非法集会共同致死2名缅甸籍同乡谬昂及身份不明男子。此案主控官为卡玛利查、法官为蒂亚娜。
次控状指毕拉、莫哈末拉斐、哈菲斯、阿里及一名在逃嫌犯被控于去年9月14日晚上10时,在马章武莫甘榜忙吉斯油棕园,致死35岁的考丹及28岁的敦英茂。
第三控状指莫哈末拉斐、毕拉、哈菲斯及一名在逃嫌犯被控于去年10月15日凌晨12时45分,在马章武莫茵碧安丽雅花园致死图昂。
3项控状皆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149非法集会条文,并可在302谋杀条文下被控。次控状及第三控状同时在大山脚第一法庭提控,主控官为林素馨、法官为薇再也乐组米。在302谋杀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1嫌犯转控方证人
在北海方面,其中5名被告,即毕拉、莫哈末拉斐、哈比布拉、阿里及莫哈末拉菲被控于去年11月9日晚上9时至10时之间,在打昔汝莪武吉督阿朗油棕园内致死23岁的昂乃因苏。
推事莫哈末菲道斯询问被告是否听得懂马来语时,他们皆点头示意听得懂。主控官为凯鲁法鲁斯拉曼,案展2月12日过堂,以等候各报告及文件处理。推事也劝请被告在下一堂审讯聘请辩护律师。
在去年,槟州共发生了21宗缅甸人被杀害的案件。
此外,相信涉及缅甸人仇杀案,而转为控方证人的另一名嫌犯沙夫拉(29岁),则被控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约3时,在北海法庭范范围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件,触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并可在第6(3)条文下被判。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只略懂马来文,推事莫哈末菲道斯将案件展至1月20日过堂,法庭将安排缅甸籍通译员协助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