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状,被告莫凯鲁(29岁)被控欺骗努鲁沙扎丽娜(29岁)买下重达47.5公斤的黄金买卖,令后者缴付535万2950令吉现金给被告,而实际上,被告并没有黄金。
被告被控于今年12月3日至5日,下午5时在位于安邦再也的一间办公室内犯案,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此案主控官努拉玛副检察司要求法官以53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并认为要被告缴付10%损失数额,是合理的。
被告代表律师阿都穆兹,则以被告的妻子没有工作以及3名孩子还在求学为由,要求将保释金降低至10万令吉。
承审此案的法官乌奈扎,最终允许被告以30万令吉的保释金以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官也谕令被告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并择定此案在明年2月5日过堂。
另一方面,一名失业者也被控涉嫌使用巴冷刀(Parang)袭击一名警员,惟被告不认罪。
被告诺兹兹(32岁)被控使用巴冷刀攻击来自武吉阿曼刑事调查组的罗海占警监(46岁),有关举动足以致死后者。。基于被告罪行严重,法官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在明年1月29日为此案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