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今早双手被上铐,遭警方押往莎阿南推事庭面控,他们面对镁光灯时,纷纷低头以躲避镜头。5名被告当中,其中2人是兄弟关系。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阿米努丁(34岁)及弟弟诺哈迪(29岁),以及其他3名被告阿米鲁(22岁)、祖赫米(28岁)及纳古育丁(19岁),被控于本月7日,在莎阿南体育馆涉及暴动事件,以及攻击一名越南球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7(暴动)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不过,5名被告在聆听控状之后,皆表示不认罪。
下月22日过堂
推事依亚娜经考量后,允准5名被告各自以28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与此同时,他们在保释期间也必须交出国际护照,以及定时前往警局报到,直至案件完结为止。
同时,推事也将此案择定于明年1月22日过堂。
本月7日(星期日)晚上在铃木杯东南亚足球锦标赛半决赛首回合的大马球队对叠越南球队中,发生我国球迷攻击越南球迷事件,有关球赛最终以大马球队1比2,输给越南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