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分别卡欣泰兴(34岁)及阿特林加里尔(36岁),是G4S保安公司受聘的保安人员。两人昨日以失信罪名,在八打灵再也地庭面控。两人今日俯首认罪,另两人仍在潜逃中。
两名被告于上个月27日,晚上9时42分,在史里肯邦安布特拉柏迈1A路的马路边,触犯上述罪行。法官阿斯哈尼一致裁决,被告从被捕当天起执行刑法。此案主控官为陈健汉(译音)副检察司,两名被告则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这起劫案于上月27日前晚9时许,在史里肯邦安怡观园发生。4名保安人员在史里肯邦安一带的银行收款后,停在怡观园的某餐馆吃晚餐。由于其中一人不舒服,另3人便下车吃晚餐,留下司机一人在解款车上休息。两名手持枪械的匪徒进入解款车内打抢。
保安员声称,匪徒连人带车把解款车掳走,并驾至一公里处停下,把180万令吉钞票抢走,弃下保安司机及解款车在店屋前。
警方在录取保安司机口供后,发觉可疑,于是便将他逮捕,随后再逮捕另3名正在吃晚餐的保安员。随著4名保安员落网后,警方于两天后前往彭亨展开逮捕行动,将一名34岁的嫌犯绳之以法。
同时,警方也在嫌犯住家附近的一辆丰田休旅车内,从4个行李箱内起获110万令吉现金。警方相信,剩馀的70万令吉馀款仍在两名在逃馀党身上。
共有3名嫌犯昨早(5日)在失信及非法藏有贼赃罪名下,被提控上庭,另两名嫌犯则转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