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是在傍晚7点半左右,在石油钻井平台附近,离托巴厘(Tok Bali)海滩约95海里远的地点截获该船只。
诺哈菲兹今日于托巴厘的海事执法机构办公室指出,该渔船在发现执法组时,一度尝试逃走,但经过将近一小时半的追逐,终于截获该船只。
他说,除了船只外、船上一吨重的鲔鱼及捕鱼器材全都被充公,总值约30万令吉。被扣留的船长及船员,将会在《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控。
“若被控及被判有罪,船长将会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以及船被没收;至于其他船员,则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他指出,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在今年1月至今,收集到的罚款已超过7400万令吉。
“目前一共有18艘外来渔船包括越南、16艘本地渔船,以及6艘货船,因为各种犯罪行为而被截获,并已受到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