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反贪会原本准备提控8人,惟2人缺庭,基于反贪会尚未向法庭登记控状,因此反贪会将继续追查2人下落,而没向法庭申请扣捕令。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菲道斯及阿末卡查理今日在北海法庭,分别将6名公务员提控上庭,当局安排一间法庭特别审理贪污案,而法官茱丽烈则批准被告,各别以8000令吉保外,案展11月19日审讯。
首名被告安兰(38岁、威省市政局执法官员),于2014年3月7日下午5时18分,在大山脚本南地一个单位,通过短讯向莫哈末诺阿兹曼献议500令吉款项,以作为不取缔其公司乱丢食物残渣及不发出传票的代价。次控状指他于7月7日傍晚7时37分,在本南地接收莫哈末诺阿兹曼的500令吉贿款。
不取缔盗版碟
第2名被告阿里亚斯(40岁、隶属内政部北海分局的执法官员)被控于2013年9月24日晚上8时55分,在才能园PELITA餐馆,接领黄利剑(译音)提供的1500令吉贿金,以作为他非法兜售盗版光碟却不被取缔的酬劳。
第3名被告沙希鲁(40岁、威中警局伍长)被控于2013年10月9日晚上10时35分,在才能园接收黄利剑500令吉贿金,以作为他售卖盗版光碟却不受对付的酬劳。
第4名被告莫哈末尤索夫(48岁、威南高级曹长),首控状指他于今年5月9日在威南警局刑事罪案调查组房间内,献议哈菲斯金提供1000令吉贿金,以为后者触犯刑事法典384勒索条文的调查结案。次控状指他在5月12日下午4时15分,在警局接收1000令吉贿款。
第5名被告诺罗斯兰(53岁、才能园社区警局的退休伍长)被控于2013年10月1日傍晚6时35分,在才能园接收黄利剑提供的250令吉贿金,作为他贩卖盗版光碟却不被取缔的酬劳。
第6名被告莫哈末巴基力(54岁、威中商业罪案调查组曹长)被控于2013年10月17日晚上10时05分,在才能园接领黄利剑500令吉贿金,以作为不取缔行贿者售卖盗版光碟的酬劳。
6名被告分别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B)条文及第17(a)条文,若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