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柏炎塔达玛瑟纳被控与另一名正在潜逃的同伴,在今年5月5日中午12时30分,在怡保路与卡西比莱路交界处,用车绑架一名来自巴基斯坦的私人学院生(20岁),并索取赎金。
依据《绑架法令》第3(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是没有被判处死刑,则将面对鞭笞。
在同一间法庭,另一名孟加拉商人则被控绑架同乡人,并将他禁锢起来;不过,这名商人不认罪,此案定于本月28日过堂。
35岁的刁瓦侯仙被控与另3名仍在潜逃的同伴,在本月1日下午4时30分,绑架一名公司经理莫哈末弗祖(64岁)。随后,他们把肉票禁锢在蒲种路斯里佳迪组屋的一个单位内。
根据控状,依据刑事法典第3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法是监禁7年及罚款。
推事拒绝让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