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二人组”是因为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以及2002年电影检验法令第5(1)条文,而被控上庭。
11月28日过堂
有关案件今日听审,法官阿都拉昔道勿询问副检察司,是否已经把逮捕令发给陈杰毅。
旺沙哈鲁丁回答:“像陈杰毅那么勇敢的人,敢于在国外评论警方及司法人员,肯定会回来接受审讯。更何况,他不可能抛弃女友,让她独自受审。”
他也要求法庭择日再审。而地庭也择定此案于11月28日过堂。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张裕田今日没有出庭,由律师的助理诺艾兹丽达出庭聆讯。
李美玲没出庭
李美玲今日也没有出庭。
陈杰毅在获得保释外出后,违反保释条例。
陈杰毅原定前往新加坡的工作行程,却飞往美国寻求“政治庇护”。
法庭在今年6月向陈杰毅发出逮捕令。
上周,陈杰毅在社交媒体现身,宣称他在美国寻求政治庇护。他后来更在面子书恶搞国家领袖,警方已经对此开档调查。
大马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已向面子书投诉,要求关闭陈杰毅的面子书专页。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已表明会全面调查陈杰毅,无论他身在何处,警方都会从各个角度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