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区归我管理,不给停车费,你的车有什么事我们不负责!”
非法看车员的问题存在已久,尤其是在国内一些旅游景点或是商业中心的附近,他们总是来回徘徊,并向经过的车主招手,示意他们将车子停在指定地点,然后伸手收取停车费。
如果你生活在都市,或多或少总有遇过非法看车员。对一般的车主而言,他们宁愿破小财,买个安心,总好过回去取车时,发现爱车被刮花、轮胎被放风或被碎镜等。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非法看车员愈发猖獗,尤其当他们得悉即使被捕,被控罪成后,也只是罚款200令吉就能了事。
根据吉隆坡交警数据显示,隆市非法收取停车费的“热点”集中于市中心一带,包括武吉免登、半山芭及阿罗街等。在今年初迄今,警方共逮捕了168人,其中就以巫裔为主,占了78人。
然而此不法集团背后有庞大组织在撑腰,不论是警方、吉隆坡市政局或陆路交通局等的执法单位,都难以将之铲除。
非法看车员的背后由集团在操控,不仅定时有跑腿向看车员收集金钱,即使看车员被捕后,他们也已被“教导”守口如瓶,令执法行动难上加难。
《东方日报》记者实地前往闹市走访时,发现每个地方都有5至10名的非法看车员负责“看场”,而附近也有一名主管级的人物在监督,确保他们没有中饱私囊。
每当看车员在收取一笔停车费后,就会将现金交给该名主管;也因如此,警方每次在展开取缔行动时,都只起获少数现金。据了解,隆市地区内的非法停车收费,介于5令吉至15令吉之间。
有人撑腰 日赚150
一名在隆市亚罗街工作的非法看车员向记者揭露,他们有一套完整的运作方式,每当车主缴付停车费后,会先给予一张临时收据,不过车主在前往取车时,必须归还该张收据,好让看车员将所收取的停车费与收据副本一同上缴给主管,证明没有私吞款项。
“至于那些不愿意付钱,又想停车的车主,我们会直接赶走他们,不让他们来干扰我们的生意。”
该名看车员甚至态度嚣张地说:“这里早上是市政局管理,晚上就轮到我们接手!”
车主在白天需要缴付停车费给地方政府,而入夜之后则是非法看场员的天下。每晚8时,非法看车员就会到自己的地盘向主管报到,每天工作6小时至凌晨2时,即可赚取150令吉的日薪,而周末日的薪金更高,可达200令吉。
他说,亚罗街有6个非法停车地点,每个地点的收费一样,因此不管车主将轿车停在何处,都必须给钱,惟这名男子不愿回应幕后老板是否是同一人。
“我们在清晨2时下班后,车主仍然可以将轿车停放该处,但早上6时30分就必须开走,否则遭到市政局对付的话,我们一概不负责。”
除了阿罗街之外,记者也走访茨厂街一带,发现竟有非法看车员在吉隆坡交警总部的后方收取停车费,大胆行径丝毫不将王法看在眼里。
该名55岁的印裔非法看车员接受《东方日报》记者访问时,并不认为本身行为有问题,他直指自己在烈日当空下,替车主看管轿车的安全,再赚取4至5令吉的费用,也非容易事。
“我们并非属于集团跑腿,只是没有学历,加上无法在社会找到工作,才会想到当看车员。”
这名男子与数名友人轮流站岗,而他的值班时间是从早上一直到傍晚6时许,之后会有另一人来接班。
不过,他们的收入并不以分账来到计算,而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所有收入都是归于当天工作的人。
“其实平时的收入并不乐观,只有在周末时才能赚取更多的钱,而高峰期时每日可以获得250令吉的停车费,但偶尔也会遇到整天都没有分文入袋。”
常接市政局罚单
另一方面,为了不正面与执法官员发生正面冲突,集团性的看车员选择在入夜之后才出来“工作”;但对于那些无业游民而言,时间即是金钱,他们宁愿接收罚单也要冒险开工。
该名印裔看车员指出,警方一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干扰他们的工作;他们反而是经常接到市政局官员所开出的罚单,但为了生活,即便知道是违法也无法舍弃这份工作。
罪成罚款RM200 警方说太轻
非法看车员被控罪成,罚款也仅是区区200令吉!
吉隆坡交警主任纳兹里助理总监透露,警方严厉取缔吉隆坡地区的非法看车员,平均每周展开3次取缔行动,然而至今仍无法杜绝此非法活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刑罚太轻,最后也只得来“治标不治本”的结果。
他指出,警方在逮捕非法看车员后,即会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将他们提控上庭,但在此条文下,罪成的刑罚只是罚款不超过200令吉。
被告在缴付罚金之后,便可大摇大摆走出法庭,然后继续在路边非法收取停车费;很快地,就能赚回200令吉。
警方人手不足
除了碍于法律不严之外,纳兹里也无奈地表示,警方在取缔工作上也面对人手不足的问题。
“交警执法组负责取缔违法停车、非法看车员、路检、截查失窃交通工具、违法驾驶等行动。在这繁重的工作量当中,警方无法单单专注于其中一样不法活动而已。”
根据警方数据显示,大部分的非法收车员以本地人居多,警方于去年共逮捕了206名非法看车员,当中巫裔以118人居首,其次是外籍人士38人。而年初迄今,警方共逮捕了168人,巫裔也是占最多数,达78人。
除了交警之外,吉隆坡市政局及陆路交通局执法组也有权利对付非法看车员,然而成效并不大,尤其是市政局官员并无逮捕权限。
吉隆坡谘询理事会成员黄孝儒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这些非法看车员游走于“灰色地带”,每当市政局执法组接获投报后,只能派员前往开罚单并驱赶他们,但不能对此展开逮捕行动。
“市政局官员在执法上面对诸多限制与挑战,因此通常都是配合警方一同展开联合行动。”
他相信,除了某些非法看车员是由集团操控之外,大部分的非法收车员相信都是无业游民,为了三餐温饱,才会走上街头在“公家地”向大众收钱。
担心轿车被破坏
“民众为了节省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担心轿车被破坏,往往都会向这些看车员妥协,以早上5令吉收费到晚上10至15令吉的收费,让非法看车员每日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他说,因为非法收车员的出现,加上城市规划导致停车位大幅度减少的关系,因此市政厅每年必须蒙受巨大亏损。
他也建议警方应该针对此课题进行探讨,比如:加重法律上的刑罚等。同时,民众也应该和执法单位携手合作,把车停到一些合法的停车场,如此一来才能有效的解决非法看车员泛滥成灾的问题。
合法车位难求 车主给钱了事
“如果有停车位的话,我也不会付钱!”
一名曾缴付非法停车费的赖姓男子(27岁,销售员)表示,由于工作关系,他每天都会到隆市不同地区送货和收钱,但在市区内却是一位难求,他被迫将车子交由非法看车员看顾,最高纪录一天共缴付5次停车费,平白无故损失40令吉。
他说,隆市的合法停车位原本已经很少,他们在逼于无奈的情况下,只好违例停车或是将车子交由非法看车员看顾。
“我怕会耽误客户的时间,所以惟有给钱了事。”因此他也建议地方政府,增减多层停车场,并采用24小时收费制度,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非法看车员问题。
至于另名廖姓女士(34岁,工程师)则认为,只有切断非法看车员的经济来源,才能解决问题;换言之,她认为政府必须制定法律对付支付非法停车费用的车主,让他们也一并受到惩罚。
“如果车主知道缴付非法看车员费用后,还会遭到对付,那么谁还会给他们钱?”
此外,廖女士也表示,教育部也应该为此问题负起责任,在中小学的课程中,就应该向学生灌输搭乘公共交通的好处,和一些基本常识如不能支付非法看车员费用,此举比起制定任何法律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