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财政部长林冠英声称194亿令吉的消费税(GST)退税款项,在前朝执政时“遭劫”一事,经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调查后,如今证实款项并没有不见,只是挪用到其他方面。
这让在野的巫统议员捉到财长的错误,而在国会反动议对财长的不实指控,提交国会特权委员会调查。
可是,这些下野后的国阵议员,尤其巫统之人,特别是当年在纳吉执政时当官者,如果在一马公司丑闻、消费税退税事件上,指控他人误导国会,可谓是“最不道德的人用道德整人”。
因为,509后下野的国阵议员,尤其纳吉掌舵时,出任内阁部长者,不管是知情、半知情或不知情,不管是在政治上、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对于前朝的种种弊端,他们都是有共同的责任。就如首相敦马哈迪在2016年时指出,因为国阵领袖虚伪和纵容,才能让一马公司丑闻发生,因此这些国阵领袖已经成了时任首相纳吉的共犯。
然而,国阵或巫统这些议员似乎还延续著过去的权谋政治和意识形态政治风格,在许多课题上,试图通过转移焦点来诿过卸责,甚至以制造族群/宗教对立来获取政治利益。
譬如,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报告虽指出财长及关税局指退税款项上遭拖延的用词不正确,但也点出了前朝政府违反了消费税法令,把税收汇入统一收入户头,作为其他用途(发展及行政),而不是按程序汇入消费税退款(基金)户头,供退款之用。
当然,时任首相兼财长纳吉及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反驳有关的说法,认为财长是在法令允许下,把有关的税收,汇入统一收入户头,并强调这是符合程序的。
这其中到底谁是谁非,其实更为关键。尤其政府在财务处理上,必须依据法理,确保财政管理系统有秩序和更透明。更何况,若有高官没依据条例而擅自调动税收用途,能否算是渎职罪,而依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