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0日讯)民主行动党霹雳巴硕勿打玛州议员泰伦斯奈杜涉嫌吸毒案今日过堂,惟基于被告代表律师尚未接获申请撤销控状陈述信(surat representasi)的结果,推事决定案展至8月10日再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屠鲁凡仁指出,辩方早前向控方提呈陈述信申请撤控,惟至今仍未获得相关结果。
主控官沙菲克说,上述申请结果尚未出炉,要求推事择日再过堂。同时指若下个上庭日仍未获得有关结果,法庭可直接择日进入审讯程序。
推事因此决定案展至8月10日再过堂,同时批准屠鲁凡任的申请,被告无需在下个上庭日出庭。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1月14日凌晨12时13分,在威中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使用MDMA毒品(俗称摇头丸),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在同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并与第38B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服刑后,须守行不少于两年、不超过3年。
泰伦斯奈杜是巴硕勿打玛两届州议员,也是一名律师。他于今年1月份时,在槟城北赖一家夜店被捕,而其尿液检验对毒品呈现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