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加央地庭今日裁定,玻璃市前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的儿子莫哈末沙菲克,涉嫌提交虚假索款案,由于控方未能证明表面罪名成立,被告无需出庭自辩,当庭获判无罪释放,并获退还2万令吉保释金。
加央地庭法官拿督努阿曼是在聆听11名控方证人口供及审查所有提交证据后指出,控方在案件举证阶段结束后,未能建立足够的表面证据,因此裁定现年37岁的莫哈末沙菲克无需答辩,当庭无罪释放。
随著法庭宣判无罪,莫哈末沙菲克在辩护律师莫哈末法德利陪同下步出法庭,期间也面带微笑面对媒体镜头。
莫哈末法德利较后在庭外向媒体表示,案件历时两年,如今终于还其当事人清白,而过去两年来,辩方持续奔走法庭,除了为被告恢复名誉,也希望为其父亲,即前玻州大臣莫哈末苏克里讨回公道。
“我们感激法庭今日公正考量所有事实与法律条文后,作出裁决。”
莫哈末沙菲克是在2024年5月23日被控,当时他否认有罪。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24年2月14日准备一份涉及1万9505令吉10仙、含有虚假资料的玻州政府服务供应订单。
有关文件于2024年2月19日,提交予玻州政府秘书办公室行政处行政助理,用以申领玻州拉惹端姑赛西拉祖丁在加央端姑法霞医院疗养期间的餐饮供应服务费用。
控方援引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提交虚假索款)提控被告;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1万令吉罚款。
控方副检察司阿末法里斯表示,控方在整个审讯期间共传召11名证人,并透露控方将在14天内向高庭提出上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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