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 一名11岁华裔女童被验出头部、嘴唇、胸口、右侧肋骨、背部、手臂及小腿均有损伤,伤势特征与钝器攻击及热水烫伤相符,疑是遭亲生父母长期虐待。
受害女童是加央某华小五年级学生,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女童最近一次遭受虐待是在18日中午约12时30分,起因是被父亲指责顽皮,背部再次遭藤条抽打。

目前,女童父母已被警方逮捕并拘留,而女童则由福利局临时安置,并获得法律保护。
亚娄警区主任阿末莫欣指出,一名福利局儿童保护官于今日(19日)凌晨1时22分向警方报案,指福利局于昨18日中午12时15分接获公众通过热线举报,居住在亚娄德沙绍再那花园的一名女童疑遭父母虐待。
“该名官员于昨晚约10时40分前往涉事住家调查,随即带走女童,将其暂时安置在亚娄儿童之家。”
他指出,女童随后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7(1)(a)条文获得临时保护令,并依据第18条文由玻璃市福利局接管照料。
初步调查显示,女童可能自2023年起便遭受父母虐待,而其头部、身体、手臂及腿部均发现伤痕,警方已安排女童前往加央傅芝雅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
“根据医生穆哈末赛祖安的报告,女童身上的伤痕有新有旧,显示其可能长期遭受虐待。”
警方已逮捕涉案女童父母,并于今早押往加央推事庭申请延扣,推事批准将两人延扣6天,直至本月24日。
警方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对此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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