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前银禧老人院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澄清,他在辞去信理员职位的信函中,使用“善有善报”、“虚假承诺”等字眼,并非意在强烈羞辱槟州首长曹观友,他只是如实表达自己的看法。
陈国平起诉槟州首长曹观友诽谤案,于周二在槟城高庭续审。
陈国平是在答辩方律师谢英顺提到其辞职信,并询问信中内容“善有善报”一词是否带有贬义贬低曹观友时,陈国平表示不同意,并解释那是只是善意的提醒。
谢英顺提及,曹观友在回应信理员辞职的记者会上,以“宽宏大量”地感谢他15年来为老人院做出的贡献,陈国平表示不同意“宽宏大量”这个说法。
陈国平也不同意他在辞职记者会上发表的声明,比曹观友的回应更为尖锐、严厉,否认是有意羞辱对方。
此外,谢英顺询问陈国平,在发出诽谤诉讼通知后,明知对方有14天的答复时间,却急于向媒体披露此事,是否为了打击曹观友。对此,陈国平表示并不同意。
他否认起诉曹观友是为了持续对其施压,也不同意在老人院兴建外劳村计划上,被指是不透明的说法。
陈国平进一步否认他与曹观友在外劳村课题上存有矛盾后,故意在10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藉槟州发展机构售卖峇都交湾土地的议题,公开批评和贬低曹观友。
他也不同意指责曹观友“三无”(无能、无知、无耻)的言论,是刻意挑衅和羞辱对方。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拿督郭树顺,起诉方陈国平代表律师是郭文伟和拿督奇鲁巴卡兰,答辩方曹观友代表律师则是谢英顺。
此案展开审讯前,双方曾于今年5月进行调解,但调解以失败告终。
根据陈国平起诉书指,答辩人曹观友在去年12月1日及6日记者会上,对他作出虚假和诽谤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