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针对槟州政府昨日作出水费回扣宣布,槟州基设事务行政议员再里尔指出,该宣布是协助减缓人民过渡期负担同时,可用半年调整用水量,迎接明年新水费。
他是今早出席亚依淡支路(Off Jln Ayer Itam)更换路名仪式时后,就上述课题,如是回应媒体。
他指出,上述结果是州行政议会上的一致决定。此外,槟州供水机构也出席该会议,并参与讨论。
“不能负担的自然不能做,最终我们找出一个可以负担的(回扣)方程式,减轻人民在过渡期的负担同时,可用半年时间调整一下用水量,准备明年的新水费。”
他一再捍卫州政府立场,强调槟州调涨水费后,水费是从全国最低,升到全国第二最低。
“我们不是调涨后,从最低一跃成全国最高啊!”
他说,在回扣期间,处在第一阶段用水量的槟民,如果最新水费是缴付约12令吉,接下来半年水费将回到最初,即涨价前的约6令吉。
他同时表明,州政府也致力协助大家庭用水户,降低“家庭友好回扣”计划门槛,从家庭收入2250令吉扩大至5000令吉以下,让更多人受惠。
“家庭友好回扣计划已经落实几年了,申请方式没变。我们只是调整家庭收入额度。”
有兴趣申请的符合条件者,可自行前往槟州供水机构或从该机构手机应用程序中了解。
媒体也追问,假设半年后人民再签名反对,州政府该当如何,是否会延长时限?再里尔反问,半年后的事,如何预测?
“我只能回答昨天行政议会的决定,无法回答半年后情况,因为没人可预测未来。”
针对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建议州政府重启“附加水费”,再里尔强调,在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划一全国水费征收制度后,已不再设有附加水费制。
他说明,目前全国水费制都以“第一阶段用水”(Band 1)、“第二阶段用水”(Band 2)和“第三阶段用水”(Band 3)方式征收水费,但各州水费订价不同。
“以前,各州有不同水费征收制度,现在是全国划一了。因此,各州目前的3阶段用水的量度在同一程式下是一样的,只有水费价不同。”
不过,他也解释,一般家庭用水量均会处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用水,但凡进入第三阶段也等同是过度用水户。所以第三阶段也等于是附加水费,异曲同工。
另一方面,他也回应林冠英要求州政府向中央申请水务基设拔款事宜。
他解释,中央政府只会给原水(Raw Water)基设发出拔款,净水基设拔款无法申请。
“原水的拔款,我们申请过也获批过啊!比如,孟光水坝建造300公尺原水输送管,和双溪慕达的原水基设计划的都获得了。”
他强调,中央拔款是不包括建造净水基设,如新滤水站和净水输送管等,因为水务公司已是私营,净水基设成本身工程计划。
“所以我们必须拿这些钱(水费)来支付自己的工程,缴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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