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地方政府行政议员方美铼指出,因地方政府发展部也打开“大门”与槟州政府谈判固体废料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州政府当然要协商,不像以往中央政府不愿意协商。此时曾经担任地方政府部部长的柏淡州议员拿督斯里理查玛力肯也在场,让方美铼陷入一阵尴尬。
方美铼今日在槟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指出,槟州政府在3月20日发函给中央政府,以表达开放在槟州落实672法令的协商意愿。
“槟州政府还未与地方政府发展部进行协商,目前仍然处在收集固体管理及公共清洁的数据中。”
他强调,在协商中,槟州政府和州内地方政府将订下条件,以确保服务质量、收垃圾次数及公共清洁次数,可以被保持或增加。
他说,目前已有8个州属落实672法令,部分州属更是在2008年就落实672法令,在这些年中,虽然中央政府多次“改朝换代”,但是各州在落实672法令时的条件并没有因此改变。
此外,公正党玛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询问,在2008年672法令正式上路时,当时槟州政府不愿跟随,并称槟州政府不要被中央政府集权化,要保持主权。然而,为何如今却则愿意与中央政府协商,有意落实672法令?
方美铼则回应指出,因为如今槟州政府与中央政府都是团结政府,同时地方政府发展部也打开“大门”与槟州政府协商,有关落实672法令,加上若落实672法令可以获得来自中央政府的拨款。
他说,以前的政府,要求这个不给,在没有受惠下,协商大门直接被关上,为什么要协商。
“我当时也支持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
刚好曾经担任地方政府部长的巫统柏淡州议员理查玛力肯也在议会内,而在场州议员也起哄指向理扎玛力肯:“柏淡曾担任地方政府部长。”
此言一出,引起全场的州议员哄堂大笑。
此时,方美铼显得有些尴尬,并笑著打圆场指,“我不确定前任地方部长(理扎玛力肯)时大门是否打开,但是应该没有打开。”
后来,理查玛力肯打岔指出,以上说法不正确,他曾经致函给所有州属,包括曹观友,以邀请讨论有关672法令事项。
“问佳日星(前槟州地方政府行政议员)就知道,是5任部长中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