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州社会发展、福利及非伊斯兰事务行政议员林秀琴指出,去年8月至今年1月,共有161名街友获救,并被安顿在崔耀才路流浪汉收容中心。
她说,在14天的评估期内,许多人在各领域找到工作,显示出街友康复和融入社会的潜力,其中55%的流浪汉成功找到工作及住所、23%返回家园、7%返回他们的固定住所、8%入住乐龄中心、3%返回他们原本的州属、2%入住宗教指导中心、2%入住国家反毒机构。
“由于缺乏充分认可的法律框架来满足所有无家可归者(包括有心理健康和成瘾问题的人)需求,这些举措受到限制。”
她表示,槟州政府正在成立一个委员会,并制定指南来管理和援助街友,包括那些面临心理健康和药物滥用问题的人。
“这一举措是朝著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中央政府方面的行动至关重要。”
因此,她呼吁联邦政府优先考虑为街友制定一项具体法案。此立法将为所有相关机构提供明确的任务、资源和指导,确保每个街友,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能得到适当的支持。
林秀琴日前发文告说,槟州政府是于去年8月设立流浪汉收容中心,旨在帮助需要临时住宿的无家可归者。
“不过,收容中心只是暂时性的收容中心,也只收容特定人士,不包括非公民、罪犯、吸毒者、精神健康问题和无法自理者。”
她表示,目前的流程依赖于社会福利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卫生部、国家反毒机构和移民厅之间的合作,因此在为街友提供必要的护理方面面临著挑战。
她指出,“流浪汉无家可归者”一词并未得到马来西亚法律的官方认可,这对于有效管理和帮助流浪汉造成重大障碍。
“虽然1977年赤贫人士法令(Akta Orang Papa 1977),将流浪汉无家可归者归类为‘流浪汉’,但这一分类并未完全涵盖无家可归者者所面临的的各种状况。”
她说,虽然目前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通过社会福利局,负责照顾及让流浪汉“康复”,但这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别的无家可归者,特别是那些患有慢性病、心理健康问题和吸毒成瘾的人。
她表示,中央政府在2022年,宣布制定专门针对流浪汉的法律或修改现有法律,以包括流浪汉,但这一倡议目前尚未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