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针对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日前建议槟州政府每年拨款1000万令吉予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槟州民政党主席胡栋强表示无限欢迎,并希望若林冠英诚心诚意要为州内非伊斯兰场所争取福利,应在州议会中提出动议,列为常年拨款。
他说,林冠英目前仍身兼国州议员,应该发挥其议员角色与责任,相信若他愿意在议会中提出有关动议,以他身为行动党全国主席的身份与影响力,必能顺利获得其他希盟议员的支持与通过。
“同时,若林冠英也愿意在国会提出相同动议,要求团结政府常年拨款予国内非伊斯兰场所三五亿令吉,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林冠英日前是有感于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宣布拨款其他宗教团体,分别是3400万令吉及1亿1000万令吉,而表示虽然该两州的面积比槟州大,但槟州给予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拨款不能少,因此才公开向槟州政府建议每年拨款1000万令吉。
胡栋强今日发文告表示,希望林冠英不会只是即兴随口说说而已,应该付诸行动在议会中动议,使到其建议能在今年内就实现,造福州内数以千计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他说,槟州人民不会忘记,在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10年期间,州政府予以马来穆斯林社群的宗教事务拨款,每年数以千万令吉计,甚至曾3倍增加,而获得伊斯兰党领袖的公开赞扬。
“可是对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拨款,每年就只是那一百几十万令吉,与伊斯兰事务拨款相比,相差30多倍,简直是天渊之别。”
他提及,到了曹观友接任槟州首长,情况也没有改变,直至去年的拨款,伊斯兰事务发展获得7508万令吉,而供非穆斯林事务用途的,只能通过槟城和谐机构获得可怜的130万令吉,占伊斯兰事务拨款的1.7%。
因此,他希望希盟与团结政府除了拨款发展伊斯兰宗教事务外,也能多关注非穆斯林人民在宗教信仰的需要,特别是非穆斯林政治领袖,更应该据理力争,以增加非穆斯林宗教场所的拨款,让非穆斯林人民也能有机会更有效地通过个别的宗教信仰,加强他们的宗教信念,远离不良活动,并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