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甲必丹郑景贵第三位太太胡夫人(胡丁娘)的古墓在无预警下被拆毁事件,槟岛市政厅表示若地主无法在7天内给予合理解释,不排除将地主控上法庭。
拥有138年历史的甲必丹郑景贵第三位太太胡夫人之墓是于1884年设立,有其独特风格及设计。在被拆除后,如今成为日落洞垃圾场的瓦砾。
槟岛市政厅周四发文告指出,有关地主曾申请重新挖掘尸体准证(Permit Penggalian Semula Mayat),而该厅于3月18日发出有关准证。
无论如何,该厅强调,该准证的发出是有条件让地主遵守的,包括必须要在挖掘尸体前10天给予通知,以及不能在没有槟岛市政厅官员监督下,进行工程。
“不过,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地主并没有准守相关条件,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于8月28日进行挖掘尸体工程,当时也没有任何槟岛市政厅官员在场监督。”
因此,文告说,该厅在9月8日,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97(2)条文(171法令)下,发出没有遵守挖掘尸体准证通知给地主。
“地主必须要在接获通知的7天内,向槟岛市政厅做出解释(surat tunjuk sebab)。”
文告说,若地主没有回应有关通知,槟岛市政厅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将有关申请者(地主)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