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槟州4名前希盟州议员今日通过代表律师,向槟城高庭申请修改挑战槟州反跳槽法违反联邦宪法的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高庭择定于10月6日裁决是否接纳有关申请。
4名议员代表律师拿督D.P纳巴周一早上,在槟城第三高庭提呈修改原诉传票的申请。
他指出,有关修改内容包括增加联邦宪法10(1)(a)条文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以及联邦宪法的基本机构。
他也提及,在4名州议员当中,其中2名来自土团党,他们并没有跳槽至他党。另外2名州议员,也是由人民所选。
针对4名议员提呈修改原诉传票的申请,槟州议会及槟州议长拿督刘子健代表律师苏仁德拉安南表示,联邦法院已裁决,槟州宪法第14A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结社权利,如今起诉方却要争论这部分,对其当事人并不公平。
他认为,起诉方修改原诉传票,并非是针对违宪,而是在质疑槟州议员们在槟州立法议会上修改州宪法的权力。
他说,起诉方应该重新入禀新的诉讼,而不是在现有的诉讼中加入新的诉讼内容。
对此,槟城第三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表示,他将在10月6日通过电邮告知双方律师,是否接纳修改原诉传票的裁决,以及针对原诉传票做进一步指示。
纳巴较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补充,今日提呈申请修改原诉传票的内容,针对槟州宪法第14A条文增加新的基本挑战,因为只有槟州拥有此法,其他州属并没有类似的法令,因此认为这是违宪的。
早前,4名槟州前希盟议员入禀法庭,阻止槟州政府提呈悬空议席动议,以及认为槟州宪法第14A反跳槽法条文违反联邦宪法,质疑其合法性。
4名议员分别是早前被公正党开除党籍后加入土团党的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及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依布拉欣,以及土团党的直落巴巷州议员佐基菲里拉勤及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
今年8月3日,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七司宣判,槟州议会在州宪法所加入的14A新条文有效及符合宪法,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根据第14A条文,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或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其议席将被悬空。议长必须通知选委会,而腾空议席的人士可重新在任何选举中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