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槟州陪月中心指南将在7月1日生效,槟州陪月中心将由槟威市政厅所管辖,而市政厅将会在近期内召见所有业者,以讲解陪月中心指南及申请程序。
双溪槟榔州议员兼槟州陪月中心指南工作小组主席林秀琴在记者会上指出,一直以来槟州的陪月中心都无执照营业,这主要因为没有与陪月中心相关指南存在。
她说,陪月中心只是供产后妇女修养的地方,没有涉及任何医药服务,因此早前既不归卫生局管理,也不归福利局管理。
她强调,随著相关指南出炉,陪月中心将归槟威两地市政厅管理,因此业者只需要向市政厅申请执照即可。
“随著槟州陪月中心指南出炉,陪月中心业者们就可以申请执照,一旦获得执照,在购买保险或在处理申请上,更加方便。”
她指出,随著指南在7月1日生效,槟威市政厅的规划部门将会在近期内召见陪月中心业者,以讲解相关指南细节。在7月1日生效后,槟威市政厅将会给予宽限期,以让业者展开执照申请。
她透露,根据指南中,在花园住宅区内,属于独立式洋房和半独立式排屋可经营陪月中心。另外,店屋、办公室楼、酒店及服务式公寓等皆可以经营陪月中心,然而必须符合当中的附带条件。
她说,在指南中也注明,陪月中心必须聘请最少一名拥有专业资格的护士或看护人员。同时在指南中,也设定育婴室内婴儿与婴儿床位之间的空间比例。
她补充,其实陪月中心有部分指南,是以安亲班、托儿所及幼儿园为基础而拟定。
出席记者会包括槟州社会发展事务行政议员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