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掌管槟州卫生事务的行政议员诺雷拉表示,槟州卫生局已收到新冠口服药Paxlovid,并将提供州内3700名符合资格服用药物的新冠病患。
她是回复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在槟州议会书面问答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她指出,截至5月17日为止,槟州共有31人服用该药物,分别包括东北县20人、西南县3人、威北3人,以及威南5人。
除此之外,她也在书面问答上提及,根据卫生部的指南,Paxlovid建议用于治疗18岁及以上、高风险新冠肺炎症状,以及不需要氧气治疗的成年人。
“尽管如此,Paxlovid并不打算作为新冠肺炎疫苗的替代品,最好的防疫措施,仍是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她补充,医院给予病患服用Paxlovid时,一般不会连续服用超过5天,且会在确诊5天内开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