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城高庭已批准槟州政府的申请,将槟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即立法议员一旦退党或被开除党籍后应悬空其议席,是否因抵触联邦宪法第10(c)条文而无效的问题,移交至联邦法院裁决。
槟州首长曹观友今日发文告指出,槟城高庭于昨日(4月12日)批准槟州政府的申请,根据1964年司法法令第84条文和《联邦宪法》第128条文,将“槟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是否因抵触联邦宪法第10(c)条文而无效”的问题,移交联邦法院裁决。
“槟州政府的申请是针对诗不朗再也、双溪亚齐、柏淡和直落巴巷州议员,挑战槟州议会及议长所提交的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质疑《槟州宪法》第14A(1)条文的合法性,以及禁止根据第14A(1)条文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
他表示,第14A(1)条文内容包括在符合本条的规定下,立法会议员应在以下情况下悬空退出其议席,分别是州议员在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党籍或被终止党籍;或者是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
他说,在联邦法院就第14A条文的合法性作出裁决之前,原诉传票目前仍在高庭审理。
他强调,在进行中的联邦宪法拟议修正案和反跳槽法法案,槟州政府致力不负选民的委托,任何有损公众对国家民主进程信心的行为,必须承担应有的后果。
早前,4名槟州国盟土著团结党州议员,即土著团结党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原为公正党)、土著团结党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依布拉欣(原为公正党)、土著团结党直落巴巷州议员佐基菲里及土著团结党州议员卡立梅达,宣布退出槟州希盟后,槟州政府本要在州议会内动议悬空以上4个州议席,惟最终槟州首长曹观友宣布暂时撤回以上动议。
4名州议员稍后入禀槟城高庭,以挑战槟州反跳槽法令违反联邦宪法,如今该案件正在审讯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