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在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被指超额持股的事件上,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认为,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不能被视为参与掩盖事实,因此,如果调查证明阿占巴基是没有违法的,那么最好把此事提交给总检察署确认。
也是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的蓝卡巴星说,《今日自由大马》今日引述证监会内部人士的消息,指证监会认为没有必要将其调查结果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因为证监会并没发现阿占巴基违反任何相关法律,特别是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机构)法第25(4)条文。
“根据该报道,知情人士进一步表示,只有在发现有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将此类调查结果提交给总检察长,再由后者决定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
他指出,目前尚不清楚上述内部人士是否代表证监会发言,惟如果对方真的是如此,则表明其完全是对事情运作方式的无知。
他说,调查机构将其调查结果提交给总检察署的情况并不少见,即使这些调查结果最初表明受查者没有犯罪。
他也说,总检察署随后将审查这些调查结果,如果认为有需要,它有权将调查文件送回上述调查机构进行进一步调查。
他补充,在之前的赵明福事件上,总检察署也多次将调查文件转回给反贪会,尽管后者发现其调查证据不足。
“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很清楚,阿占巴基完全控制了他的交易账户的调查结果与阿占巴基的版本形成鲜明对比,即他的兄弟在关键时间控制了同样的账户。”
他说,仅这一点就足以引起民众对阿占巴基是否确实违反了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机构)法第25(4)条文的怀疑,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将其调查结果提交给总检察署以供其考虑是恰当的,因为总检察署是更好地确定其是否犯了罪行。
“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应该澄清《今日自由大马》报道的内部人士所说的是否是官方立场。”
本月早些时候,在阿占巴基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他的弟弟拿督纳西尔巴基,经他的许可下曾在2015年使用他的股票交易账户购买两家上市公司的数百万股股票后,证监会开始调查这个事件。
证监会表示,它无法确切地找到阿占巴基违反条文,该条文规定的交易账户必须以受益所有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开设。
不久之后,阿占巴基发表文告宣布,证监会发现他是无辜的,他将继续照常工作。